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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

2022-06-21来源:山东国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全文如下。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山东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大省,经过多年接续奋斗,发展的比较优势不断积聚和显现,为积极服务国家大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山东“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赋予我们“走在前、开新局”的光荣使命,为我们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建设美丽山东是勇担使命开新局的重要举措,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新形势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的重要抓手。为有序推进美丽山东建设工作,现编制《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以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深入统筹实施秀美空间、绿色经济、和谐生态、优美环境、健康安全、美丽城乡、生态文化、现代制度“八美共建”,多措并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关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2.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3.坚持各美其美,和而不同。立足海岱相连、古今相映、城乡相融的地域特征,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建设模式,全景展现齐鲁大地独特风采。

4.坚持全民行动,共建共享。构建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美丽建设格局,形成美丽建设合力,做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战略定位。通过美丽山东建设,建立自然生态环境“外在美”与经济社会发展“内在美”之间的紧密联系和转化通道,打造以美丽山东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样板。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先行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总抓手,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陆海统筹生态保护样板区。实施环境品质提升战略,统筹气、水、土、海等要素,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突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流域、海域联防联控。健全陆海统筹污染治理体系,促进“河—陆—滩—海”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不断提高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四)战略目标

1.近期目标(2025年)。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跃升,美丽山东建设初见成效。

(1)高质量绿色经济发展繁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新动能成为引领经济发展主引擎,“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4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能源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国家分解任务。

(2)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重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9%以内,国控重点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9.9%,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3)高品质生活面貌基本呈现。区域城乡更趋协调,基础设施和智慧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形成高品质城乡生活面貌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

(4)高效能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基本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提升,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

2.中期目标(2030年)。美丽山东基本建成,全省绿色发展水平进入新阶段。生态环境质量基本达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安全,优质生态环境产品实现稳定供给,开发保护空间格局逐渐稳定,城乡协调融合发展,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绿色价值观念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3.远期目标(2035年)。生态文明意识全面形成,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谐稳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国内领先,城乡全面协调融合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东全面建成。

二、精心打造秀美空间格局

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以“三区三线”为基础和支撑,强化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推动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打造山河齐秀、陆海共美的美丽国土空间。

(一)共筑黄河流域生态发展格局

1.共筑黄河流域城市群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的龙头作用,打造黄河流域科教创新生力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长极、黄河流域改革开放先行区、黄河流域文化“双创”大平台。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与黄河流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2.共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格局。打造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大廊道、黄河长久安澜示范区,推进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主的河口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快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统筹生态保护、自然景观和城市风貌建设,塑造以绿色为本底的沿黄城市风貌,打造济南—德州、滨州—东营黄河百里风貌带,建设人河城和谐统一的沿黄生态廊道。推进滩区生态综合整治,到2025年,实现黄河滩区退养。加强滩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构建滩河林田草综合生态空间,发挥滞洪沉沙功能,筑牢下游滩区生态屏障。

(二)强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引领

1.优化绿色生产空间。充分发挥济南、青岛、烟台三市综合优势,加快形成“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布局。以莱州湾、胶州湾为重点强化湾区引领,做好海岸带开发利用空间布局统筹,重点强化渤海海区生态保护修复,半岛东部海区聚焦加快建设海洋牧场,半岛南部海区着力打造国际海洋创新策源地和高端海洋产业聚集区。建设莱州湾、威海、日照南部三大海洋渔业集中发展区,重点保护鲁北、鲁西北、鲁西南、汶泗、湖东、沂沭、鲁东南、胶莱、淄潍九大农田集中区。

2.打造宜居生活空间。深入推进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强资源共享、产业共兴、交通共联、生态共保。高标准建设省级新区,加强资源要素集聚和政策供给,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构建便捷高效、智慧活力、品质宜居、绿色人文新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市能级,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构建大中小城市有机整合、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主要形式的生活空间。

3.保育永续生态空间。筑牢鲁中南山地丘陵、鲁东低山丘陵两大战略性生态屏障。保育沿海岸线、沿黄河、沿京杭运河生态带,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凸显蓝绿交织的滨水风光特色。构建马颊河、徒骇河、沂河、沭河、潍河、弥河、大沽河—胶莱河等七条生态廊道;涵养泰山、沂山、昆嵛山、黄河三角洲、南四湖、东平湖、莱州湾、胶州湾等八大生态绿心。

(三)强化省域空间开发保护

1.完善国土空间管控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和实施常态化国土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机制,实施自然保护地、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域、资源枯竭型城市、传统工矿城市等重点区域特殊名录管理。

2.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约束,做好“三线一单”实施、跟踪评估、更新调整、信息共享和应用系统的建设运行工作。

3.以生态引领省域空间管控。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国土空间绿色发展。整合优化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抓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合理划定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引导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方位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探索优化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划定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类岸线,严控海岸线开发建设活动,严守自然岸线保有率。加强对城市现有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保护,合理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经济的空间分布。

三、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积极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传统产业、强力突破新兴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方式,发展绿色低碳、循环高效的现代经济。

(一)“双碳”引领绿色发展

1.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制定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济南、青岛、烟台、潍坊等4个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加快二氧化碳达峰进程,谋划落实碳中和任务。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重点领域典型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绿碳”碳汇试点建设,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海草床、滨海盐沼等固碳能力。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区。

2.实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措施。着力推动产业低碳发展,深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领域为重点,控制产业过程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以航空、航海、公路为重点,控制交通领域碳排放,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农业、油气系统、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加强甲烷、氢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落实国家碳市场监管要求,加大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夯实火电、水泥、电解铝、钢铁等行业碳排放数据管理,为进入全国碳市场打好基础。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3.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严控煤炭消费增长。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相关标准研究,推动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一张网精准化管理,建立大气污染物减排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目标指标体系和实施路线图。以2035年实现所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为目标,倒排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与碳达峰碳中和阶段性目标时间要求,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与碳达峰工作。推动烟台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鼓励各市开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研究。推动各市编制实施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4.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加强气候变化风险研究和评估,提升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海洋等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重点针对干旱、内涝、台风、风暴潮、海冰、海岸带侵蚀、海平面上升等灾害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的对策研究,提升山东半岛、渤海湾、黄河三角洲及沿海城市跨区域突发事件防御和应对能力。探索开展城市生态系统服务评估,建立健全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的减灾防灾预警和应对方案体系。

(二)全面提升传统产业

1.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全面落实清单管理,不在清单内的“两高”项目不得继续实施。实施高耗能产业全流程清洁、循环、低碳改造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推动石化、化工等行业优化整合,高质量建设一批高端项目。推动能源、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存量企业及园区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技术创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深入开展企业环保和清洁生产“领跑者”行动,系统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生产设施。生产、使用和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深入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

2.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发展。以绿色化、高端化为导向,做精做优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建立绿色导向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全过程监管机制。培育以绿色生态为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美丽田园综合体、海洋生态牧场。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文化等生活型绿色服务业。

(三)强力突破新兴产业

1.培育绿色创新发展动能。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绿色环保、新型生态服务等新兴产业,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格局。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探索培育“生态+数字”新模式和新业态。以绿色化工、绿色智造、绿色港口、绿色基础设施等领域为重点,培育“领航型”企业。

2.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培育壮大生态环保技术装备和材料制造业,统筹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和生态环保制造业发展。促进生态环保产业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建设济南、青岛、淄博等生态环保产业集群。以生态修复、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等为重点发展环境服务业,培育做强一批环保技术服务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

(四)优化升级发展方式

1.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强化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以可再生能源、核电、入鲁外电、天然气为重点,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大力推进能源技术模式革新,探索推广可再生能源和低谷电力制氢、“光伏+氢储能”一体化应用、储能应用等新模式,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

2.持续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格局。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升海铁联运比例。加快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日照、临沂等国家物流枢纽绿色化建设,建立完善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船。推进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加氢、充电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通强国智慧港口试点示范,实施绿色港口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青岛港建设“中国氢港”。

3.推进农业投入结构绿色化。统筹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和有机肥增量替代行动,严控东平湖等水域农药化肥使用量,建立健全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健全农业投入品追溯系统。加快农业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向节水要效益。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深入推广水肥一体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标准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覆盖栽培等新模式新技术。加快推广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支持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4.打造高效循环利用引领区。严格落实水资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以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为重点,有序推行国际先进的水效、能效标准,实施企业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深入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倒逼高耗水产业有序退出。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深化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建立基于资源利用效率的工业企业发展质量评价机制。推动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五)强化绿色低碳科技支撑

1.加强人才队伍和科技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市场人才和配套产业人才引进制度,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观测研究站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2.促进生态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力度,重点支持突破减污降碳协同、硫酸盐和氟化物治理等关键技术。强化绿色技术产学研协同攻关,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引导机制。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综合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科技创新联盟,形成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污染防治先进技术遴选、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支持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建设一批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应用示范基地和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打造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实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研发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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