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聊城市西外环路以西聊堂路以北;
项目概况: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西外环路以西聊堂路以北,企业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掺烧污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台300t/d的焚烧炉、1台400 t/d的焚烧炉,在总处理规模1000t/d不变的前提下,掺烧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聊城市西外环路以西聊堂路以北
联系人:于新然 联系电话:1396355563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机构: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86641675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可登陆sdhpgs@126.com(密码:sdhpgs123)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到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所在地址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纸质版,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或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为信函、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聊城康达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