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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2026-03-26来源: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聊城市城西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保障污水处理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增加原服务范围内规划工业用地企业生产废水、道口铺街道办事处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调整后,新增服务面积面积4.01平方公里,调整后总服务面积达60.17平方公里

建设性质:改建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程每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全年工作365d

根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况

1、废气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喷淋塔+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拟建项目建成后DA001排气筒氨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1.328mg/m30.0664kg/h硫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0.212mg/m30.0106 kg/h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15米高排气筒,硫化氢0.33 kg/h4.9 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通过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预计厂界处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标准要求(氨1.5 mg/m3硫化氢0.06 mg/m3、臭气浓度20甲烷1.0%

2、废水

拟建工程接纳废水采用“污水→粗格栅→提升泵站→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综合生化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站→磁絮凝沉淀池→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排放”工艺处理;自身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水量较小,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拟建工程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外理后出水CODCrBOD5SS、氨氮、总磷、氟化物、粪大肠菌群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类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4809-2025、《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 /3416.4-2025)二级标准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水泵、污泥泵、风机等。主要噪声源声级范围为80-95dBA),通过控制源头污染,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垫,设置独立隔声间等消声、减振措施,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使噪声对人及环境的影响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曝气沉砂池产生的沉砂,二沉池、磁絮凝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化验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栅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污泥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沉砂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针对固废自身性质,本着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处置,固废处理措施可行

5、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料包括次氯酸钠、乙酸钠、润滑油等。项目潜在危险因素主要是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总平面布置和设计已充分考虑环境风险,符合环境风险的要求。企业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发生风险事故概率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聊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管理要求;工程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在全面、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156357059

地址: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邮箱:13156357059@163.com

五、环评单位

山东求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环评公告及环评报告书的查阅网址和地址

项目公告及报告书下载网址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Nh_CypJgRwr1pSH_QGLKA?pwd=aj3u

提取码:aj3u

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聊城开发区财智大厦2201室。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对本项目关心的相关公民和专家。

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通过以下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326日至202648

公示发布单位:聊城市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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